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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紧急通知:6月6日—8日将连续出现强对流天气,住建局发布建筑工地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0-06-06 【阅读次数:
摘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组...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建筑工地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组,各有关单位:

  近日,我市连续出现短时强降水、短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据市气象局预报,6-8日我市将面临今年以来最强龙舟水,出现持续性暴雨到大暴雨,伴有8级左右雷暴大风,强降雨主要出现在6-8日的凌晨至上午。目前,正处于龙舟水时节,季风降雨活跃,降雨的突发性明显、短时雨强强、累计雨量大,城市孕灾风险较高,市三防办将于6月5日2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部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公共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保持警惕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理念,保持足够警惕,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按照《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强降雨防御工作要点》以及我局《深圳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每个工地,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扎实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二、做好在建工程隐患排查,落实防御措施

  在建工程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组织防风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深基坑(高边坡)、塔式起重机、脚手架及支模体系、围挡、工棚等重点部位、环节,检查到位、整改到位。

  同时,结合工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大功率排水设备、沙包等防汛应急物资,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做好针对各种情形的应急准备,对涉水工程等存在较大危险的建设项目,必要时应提前撤离施工现场人员。有关重点部位、环节应落实如下防御措施:

  (一)对临时建筑物、围挡、活动板房、脚手架、塔吊等工地各类建(构)筑物和一些危险状态的物体,应全面做好加固措施。

  (二)基坑、边坡和临时围墙、外电防护点、明装变压器等周边应做好安全防护并设置警示、警戒标志和警戒区,警戒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

  (三)对施工现场的杂物,特别是高层楼面的杂物要彻底清理,杜绝出现高空坠物情况。

  (四)深基坑、地下密闭空间等施工部位应做好的排水措施,保证畅通,并储备必要的、充足的排水设备,避免因水淹引发次生灾害。

  三、强化督导检查及整改闭合

  (一)前海管理局和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市市政站要及时组织各在建工地学习宣贯《深圳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详见附件)。

  (二)各级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国家、省、市有关防汛防风指示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工地,并负责对全市在建工地防汛防风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上述重点部位、环节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全面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闭合。

  四、强化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我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专家要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有关机械、设备、物资、人力等要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听调参与建筑工程应急抢险。

  五、加强值班,及时上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防汛防风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达落实上级防御工作要求,及时收集上报防风防汛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即时上报。

  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83785028,83785038。

  附件:1.深圳市建设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

  2.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强降雨防御工作预警(第1期)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6月5日

 



深圳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

 

 

第一章、 台风防御指引


白色预警:

 一、脚手架和支模体系

1、检查连墙杆拉结是否牢固或有无破坏。

  2、检查脚手板绑扎是否牢固、钢丝绳张紧情况、扣件扭力矩是否达到40-65N·m。

3、检查并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防止高处坠物等意外出现。

4、检查模板支撑体系构件是否设置到位,模架是否按要求连成整体进行受力。

5、检查卸料平台是否安装牢固。

6、检查施工操作面上施工情况,建议停止混凝土浇筑。

二、基坑

1、检查坑内外排水是否畅通,并派人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检查基坑周边临边防护是否完整牢固。

三、临时设施

1、检查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宿舍区、出入通道、仓库等临时设施加固情况,并做好登记台账。

2、检查工地临时围墙,特别是地处闹市区、学校、医院、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工地,排查墙体是否变形、开裂,墙边是否堆土、堆料情况,墙脚内外是否排水畅通,并在围墙内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四、机械设备及用电

1、检查塔吊的基础节、标准节、附墙预埋件螺栓是否齐全及有无松动。对塔吊电箱电缆进行加固处理,箱门确保关闭严密。

2、检查塔吊基础排水是否通畅,集水井是否有沉积的杂物,水泵是否工作可靠,发现隐患立即解决。

3、检查高处吊篮需各项安全装置、结构件、钢丝绳及连接件,确保符合使用要求。

4、检查施工升降机机身、附墙杆、机构、电器箱、吊笼及其连接牢固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5、对电器电箱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老化、破皮的主干线路进行更换、维修;架空电缆,过路电缆需认真检查,必要时继续加固或拆除;配电箱应有防雨措施,电器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是否可靠,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蓝色预警:

一、脚手架

1、停止所有高空施工作业,如排查隐患所需的,应采取合理、可靠的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2、拆除脚手架上方无关的构件、设施、宣传标语。

3、视情况最少应将顶部4步架的密目式安全网全部拆除,减小脚手架的挡风系数,在台风过后再进行恢复。

4、脚手架基础加强牢固措施、增加连墙点可靠连接、上部自由端不大于2步架,进行斜拉加固,保障脚手架安全。

二、临时设施

1、对办公区、施工作业区、工人宿舍区、出入通道、仓库等临时设施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采用钢丝绳斜拉固定。

2、材料库房和露天材料堆场的材料要摆放整齐,易损物件应放入库房保管,用铁丝捆牢。

三、机械设备及用电

1、停止塔式起重机一切吊装作业,将吊钩升至最高处,小车收至根部,切断电源。

2、严禁对前后壁进行固定,确保自由旋转,回转范围内不得有障碍;轨道式塔机应用轨钳等装置将塔机固定在轨道上,对动臂式塔吊,应将起重臂放下与塔身固定。

 3、拆除塔身上的标牌、横幅等易坠物件。

4、立即停用高处吊篮,并将吊篮平台降到地面,做好加固措施并断电。

5、施工升降机吊笼应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吊笼门和围护门。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照明、排水和抢险用电外,其他电源必须全部切断,电箱箱门关闭上锁,将电箱移至背风处或进行加固处理。

黄色预警:

一、施工人员

1、建议施工现场停止施工;

2、关紧门窗,危险地带工作人员需撤离;停止露天施工活动,立即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

二、起重设备

1、塔身尽量降低,增强抗风能力。

2、对于安装高度在50m以上的塔机.应当对塔身最上部一道附墙杆进行加固或作双重保护。

橙色预警:

一、施工人员

1、停止现场所有施工作业,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待在最安全的地方;

二、起重设备及用电

1、切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闸。

2、将塔吊顶升套架降至地面,以减小塔身的受风面积;自升式塔吊未附着,应对塔身设置四根钢丝绳对角拉结,钢丝绳应采用地锚。

红色预警

一、施工人员

1、停止现场所有施工作业;听从政府部门通知,进行人员转移。

2、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3、值班人员注意自身安全,及时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二、机械设备及用电

1、切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闸。

2、关注大型机械设备抗风能力,及时反馈情况。


 

第二章 暴雨防御指引


 

黄色预警     

(一)及时向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传达预警信号,安排专人值守,检查应急队伍和应急抢险物资,做好防雨、防雷击准备工作。备足防洪沙袋等物资。

(二)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外墙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卸料平台、防护棚等,是否采取了防雨、防风、防雷击措施。

(三)检查基坑工程是否采取了防雨防涝措施。

(四)检查施工临时用电系统,防止电箱、电闸等淋雨漏电。

(五)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检查并加固工地临时围墙,特别是地处闹市区、学校、医院、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的工地,排查墙边是否堆土、堆料情况,墙脚内外侧是否排水通畅,并在临时围墙内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六)检查工地周边的市政排水设施,舒畅排水渠道。

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进入暴雨防御状态,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停止运行所有建筑起重、打桩、挖掘等机械和场内运输车辆。

(二)切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总闸;

(三)撤离危险地带人员,所有人员应留在确保安全的室内避风避雨。

(四)安排专人不间断应急值守,发现灾情、险情迅速上报,及时处置。


 

第三章  应急响应解除


 

台风已经登录减弱、中途转向或已经过境,将不在对我市在建工程造成较大影响,应急响应结束。响应解除后各单位须严格落实复工前安全排查工作责任制,排查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

(一)全面排查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重点抓好排水系统、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工程、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塔吊及其他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房、围墙围挡、各类设施的地基等方面检查。全面排查完毕后,建设单位需在检查表上签字认可,并报送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备案。

(二)切实加强复工前安全排查的指导督查,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负起组织部署责任,指导和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的复工检查工作,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深基坑的项目、浸水严重工程、存在灾害险情项目的复工检查工作进行重点监督抽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


 

第四章 日常准备


 

一、通信与信息

(一)各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项目负责人值班制度,将值班人数与联系方式上报各地区建设主管部门,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二)建立各区、市微信工作群,密切关注微信群内预警通知、了解台风发展趋势,及时对防御工作指示做出各自工地的应急部署,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进行汇报。

二、避难场所

(一)建设单位在接到台风预警信号时要协助在建工地、做好与工地周边会场、学校、运动场等场地的沟通工作,落实情况危险时应急避难场地和转移方式的安排。根据防台风指引或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转移。

(二)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各企业、项目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被转移群众应当按照指令转移,并自备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食品。

(三)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有关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

三、宣传与培训

(一)各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加强防台风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台风灾害风险意识与自我防御能力。

(二)教育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统一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培训。

四、应急演练

(一)各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以项目为单位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防台风、暴雨等应急演练,要将演练贯彻至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二)组织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自身队伍的业务特长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抗灾抢险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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