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自6月29日(下周一)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理。
无纸化受理事项范围:
我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均实行无纸化受理。
企业不再报送纸质申请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上报函。
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不变,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执行。
企业可在部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企业用户登录栏目,注册查询受理审查进度,打印受理单。
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申请实行无纸化受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定自2020年6月29日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统一实行无纸化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纸化受理事项范围
我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含涉及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海洋、航空航天等领域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事项,均实行无纸化受理。
二、无纸化受理方式
(一)对实行无纸化受理的事项,企业不再报送纸质申请表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上报函,申报材料报送方式不变,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执行。企业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填报完成后,将包含企业资质申请表的电子数据包交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传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
(二)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完成资质申请的受理后,企业可在部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企业用户登录栏目,注册查询受理审查进度,打印受理单。
三、有关要求
(一)使用自行开发的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管理系统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数据交换标准,与我部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对接。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部将按照《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1〕200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010-58933470
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010-5893462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6月23日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028-86180516
- 万安项管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项目评审...
为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充实投资项目评审队伍,建立统一的投资项目评审专家库,...
- 妙笔巧绘丹青 心有繁花似锦
妇女节阳春三月,莺歌草长,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如约而至,为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感受艺术色彩...
-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 【充电续航 聚力扬帆】万安项管新年“第一...
为夯实从业人员理论基础,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水平,2月23日,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